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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付成片格式约定不明,无水印成片与尾款哪个顺序在前?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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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0-31 06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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汐溟话娱-第217期 交付成片格式约定不明,无水印成片与尾款哪个顺序在前?(一)
【原创】文/汐溟
后期制作合同中,对于的尾款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模式:第一种,委托方要求制作方完成工作并交付可供报审的最终成片,经委托方验收确认后向制作方支付尾款;第二种,制作方完成后期制作工作交付有水印版本的供委托方验收,委托方如确认合格应先支付尾款,制作方收到尾款后向委托方交付无水印版本的成片。第一种方式主要保障委托方的权益,委托方先收到无水印版本的成片,如确认合格可以直接报审,此时如委托方违约拒付尾款,制作方对其无制约能力,该种模式对制作方明显不利;第二种方式则相反,制作方未收到尾款不交付成片,委托方先确认工作成果,如有异议可提出建议,制作方先按照其要求修改直至其满意为止,该模式既保证委托方对制作方最终完成工作质量的监管,又能实现制作方对交易安全的需求,消除其交付成片后无法收回尾款的隐患。
显然,第二种方式更为公平,兼顾双方的利益,实现了各自权利义务的均衡。但是,在实践中,如笔者所见,第一种方式被采用的情形也较普遍。一方面委托方有较为强势的商业地位,在拟定合同时以强力来要求制作方接受;另一方面,同样基于商业地位,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,委托方可以在履行中变更合同,以实际行为增加该项内容,如果合同中约定模糊并无直接依据,委托方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解释合同,使合同权利的天平向自己倾斜。
因此,第三种尾款支付模式便产生,合同中既未明确约定第一种模式,也未明确约定第二种模式,而是约定了抽象的标准,未将尾款的支付与成片或者有无水印等条件相绑定。此时,合同应该如何解释?交付无水印的成片与支付尾款哪个义务在前?
甲拍摄一部影片,委托乙为其提供后期制作服务。工作内容包含:影片前期拍摄阶段的DIT服务;跟组粗剪;精剪;特效;白字幕;片头片尾字幕。制作费分四期支付,其中第四期尾款的支付条件是乙完成调色、字幕等后续工作、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履行完毕后,甲向乙支付第四期尾款。对于交付的最终成片格式,合同约定为2048X1152APPLE PRORES4444 MOV格式数字母版。
分析约定内容可以发现:
第一,尾款支付是甲的最后义务,按顺序而言,乙的义务在前,乙的义务完成是甲支付尾款的条件。
第二,乙的义务包含两项:完成调色、字幕等后续工作,这是具体的工作要求;合同中约定的乙的工作内容,这是概括性的工作要求。尽管合同有区分性的表述,但因为调色、字幕属于乙的工作内容,只是属于后期而已,因此,该约定的真实含义是乙应完成合同中的所有工作内容。又因为制作费分期支付,每期对应乙不同的工作阶段与内容,前三期包含了前端与中端工作,乙只要完成后端调色、字幕等工作即可完成全部工作。
第三,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依据字面含义,工作内容专指合同约定的乙应完成的工作,即乙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包含剪辑、调色、特效、字幕等工作,甲便应支付尾款。
第四,完成工作与交付形式之间是否存在关联?如按直接的文字约定,二者没有关联,工作内容指向的是乙的具体工作范围,包含调色、字幕等,而2048X1152APPLE PRORES4444 MOV格式数字母版属于成片的格式问题,其指向的是交付成片的格式,属于交付问题,工作内容与交付格式没有关联性,二者约定的内容及所属范畴完全不同。
按一般的顺序,先完成工作内容后产生交付问题,而交付格式问题则是交付问题中的一个子项。因此,按正常的理解,通过工作内容与最终交付格式的约定无法得出二者的内在关联性,即完成工作内容应该以最终交付格式的形式来体现,向甲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是最终格式